一、計畫緣起
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於民國七十年發布後,由於園區產業高度集中發展,
其快速增加之廠商數與遷入之就業人口,遂造成園區內外與周圍環境產生交
通壅塞、環保及住宅、商業、休閒空間供需失調等問題。有鑑於竹科現有失
土地幾乎全部提供廠商開闢完成,而新駐或舊有廠商擬再興建高科技廠房投
資土地需求仍殷,而科學園區管理局遲遲未依據『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
例』辦理用地征收,導致土地所有權人無法有效利用造成土地閒置,嚴重影
響民眾權益以及地區整體發展達二十多年,縣府有鑑於此,辦理都市計畫第
二次通盤檢討,期能解決相關之問題:
1. 因應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產業發展需求,支援產業發展所需各種土地使用機
能。
2. 依據都市發展現況及未來發展需要,並參酌機關、團體及人民建議,檢討
原來土地之使用計畫。
二、規劃範圍
園區三期開發案都市計畫範圍面積453.9433公頃,而區段徵收的部分約為
330公頃,計畫區位主要開發範圍是竹東頭重、二重、三重與柯子湖部分地
區,最低公共設施用地比例為43﹪(公共設施用地面積/區段徵收總面積),
主要計畫內容含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、零星工業區、研究專用區、產業
專用區、客家農業休閒專用區、加油站專用站等分區。
三、計畫內容
1.未來土地使用計畫主要目標為「支援高科技產業發展的衛星基地」朝向
科技生產與生活機能並重之方式發展,規劃工業區、住宅與商業等生活機
能用地,以充分發揮地利,滿足地方的發展需求。
2.未來土地使用計畫主要目標為「支援高科技產業發展的衛星基地」朝向
科技生產與生活機能並重之方式發展,規劃工業區、住宅與商業等生活機
能用地,以充分發揮地利,滿足地方的發展需求。
3.產業專用區基於地形及區位限制,主要劃設鄰近科學園區及工研院之土
地。
4.開發方式除部份建成區外,餘以區段徵收辦理,必要時並得由本府公開
甄選民間投資者辦理開發。
目前還未重劃完成 範圍資料僅供參考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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