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家集會所竟租給民間 原地主不爽
記者莊旻靜/竹縣報導
新竹縣大多村里均設有集會所,或是社區活動中心,空間多半長期閒置,使用率不若想像中高,竹北市公所今年將隘口社區活動中心3樓出租給公益團體,儘管是活化空間,卻也引發爭議。
竹北隘口里集會所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新竹縣各鄉鎮公所各自訂出租借集會所、社區活動中心辦法,以竹北市東平里為例,集會所出租超過200次,大多為才藝、運動、書法班所用,不過仍有許多集會所1年均未有租借紀錄。竹東鎮1名里長私下表示「集會所使用頻率低」,大多僅有里內辦理活動時,才會使用。
另名里長則直言,使用頻率高峰期是在選舉前後。隘口里集會所、社區活動中心一共3層樓,每層樓面積達百坪以上,因3樓長期未用,今年由竹北市公所上網招標,最後以1年18萬租金,租給桌球協會,市長何淦銘表示,先前勘查時,發現空間內灰塵密布,因此經過公所討論,希望能透過出租方式活絡空間,當時上網招租時,亦有3間廠商得標。
不過竹北市民代表余政達則表示,此舉引發在地民眾反彈,老里長陳清鏡便指出,隘口里集會所與活動中心土地由居民捐地,未料竟在大多民眾不知情狀況下出租。余政達也認為,若因空間未活化,也應該給里、社區發展協會時間改善,再討論出租狀況。
「閒置未活化,豈不變成蚊子館?」何淦銘表示,由於不希望浪費集會所及活動中心空間,因而出租,且桌球協會亦給予隘口里民學費優惠等補償措施,未來也計畫活化其他集會所、社區活動中心閒置空間,預計作為閱覽室、K書中心等,希望能讓居民生活更為便利。
新竹縣政府則表示,因集會所與社區活動中心產權在各鄉鎮公所,若受中央補助,確實有機會被檢討空間是否未活化,但目前就相關法規來看,各鄉鎮公所有權管理各集會所及活動中心使用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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