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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住宅 公有土地將無償撥用

 
 
 
 

(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4日電)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表示,已批公文,公有土地興建社會住宅將可無償撥用。此外,財政部請地方政府依房屋自住事實課房屋稅。

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節如下午在立法院質詢時說,社會住宅雖號稱要給弱勢、青年租屋,但根本租不起,「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」中仍規定「有償撥用」。如果土地不能無償提供、租用,價格就會轉嫁到社會住宅租金。

張盛和答詢說,他剛剛才批過公文,如果要建社會住宅,「土地無償撥用,本部同意」。

此外,陳節如表示,目前有約156萬戶空屋,財政部是否考慮課徵「空屋稅」?

張盛和說,沒相關法源,「只有空地稅,沒有空屋稅」。課房屋稅權限在地方政府,財政部已發函各縣市政府,要根據自住事實課以差別稅率,有自住事實者可用低稅率,非自住就要用高一點的稅率。1030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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