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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地違建鐵皮屋 半年不拆交保5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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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郭政芬、張雅婷/新竹報導

農地蓋鐵皮屋被舉報違建後,新竹地檢署祭鐵腕要地主在6個月內拆除,有民眾不願主動拆除,除須到案說明,還得繳交刑事保證金,最多達50萬元,達到殺雞儆猴作用,近期不少違規者憂心「要趕快拆除,怕成為下一位被重罰者」。

農地蓋鐵皮屋違建,新竹縣祭鐵腕6個月拆除,不願拆除的地主得赴地檢署到案說明,交保金50萬元。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

消息昨天傳出,新竹縣議員邱振瑋趕緊在臉書和LINE群組呼籲「在農地蓋鐵皮屋或倉庫,一定要合法申請興建,交保金最高罰到50萬,還可能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0天」。

邱振瑋說,竹檢目前採強勢查處違法行為,一個月來接受民眾陳情「接到手軟」,才知不少違規從105年被查,移送被列管,還得跑法院說明,交保金從12萬到50萬不等。有民眾租給別人,租用者卻違法,結果地主被罰,「下次要租給人,一定要弄清楚對方有否合法申請」。

竹檢主任檢察官林鳳師指出,交保金高達50萬的被告,違規情形為地主交由子女給第三人興建房舍對外出租,因租約未到期,地主不願主動拆除,檢方認為違法情事明確重大,限期改善期間6個月內仍未改善,才予以重罰。

新竹縣府地政處長魏嘉憲說,105年實施國土保育專案,查報違法農用後,除限期改善外,也依據區域計劃法裁罰6到30萬不等,若逾期未改善就移送地檢署。縣府今年截至上個月,違規案共56件,除農業處、鄉鎮公所查報外,也有不少民眾檢舉。

「以往是行政裁罰,現今司法介入後更有強制性!」地政副處長古瓊漢說,案件多為「未依規申請」,或不當鋪設水泥路面等問題。以往查到違法者只能罰款,效果不好,現竹檢列為他字案件,請違規者到案說明、繳交保證金,要求違規者得期限內改善,民眾改善情況變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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